為進一步規范養犬行為,推動養犬管理常態長效,提升城市文明水平,龍口市公安局結合正在進行的夏季治安整治“百日行動”,集中開展不文明養犬整治,依法查處各類不文明養犬行為。
行動中,民警根據轄區情況,在全面管控整治的基礎上,重點對涉犬警情高發的重點區域開展巡查,及時制止不文明養犬行為,督促養犬人為愛犬辦理犬證,發現違規養犬行為,在勸阻的同時,依法進行處罰。近期,共查處各類不文明養犬行為14起。
典型案例
8月14日,開發區派出所民警在龍港街道振興中路附近巡查時,發現李某遛犬未按規定對犬只使用束繩進行牽引,民警對其批評教育,并根據《煙臺市養犬管理條例》之規定,依法給予李某罰款的行政處罰。
8月15日,東萊派出所民警在東萊街道百盈新村巡查時,發現馬某遛犬未按規定對犬只使用束繩進行牽引,民警對其批評教育,并根據《煙臺市養犬管理條例》之規定,依法給予馬某罰款的行政處罰。
最新評論
厲害呀
最不靠譜,時間不準時
16路車沒有上來
這幾個人還有臉亮?